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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人口健康信息管理严禁泄露公民隐私
卫计委:人口健康信息管理严禁泄露公民隐私
卫计委:人口健康信息管理严禁泄露公民隐私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日期:2014-05-14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中心
为规范人口健康信息的管理工作,促进人口健康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利用,卫生计生委研究制定了《人口健康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指出,保障人口健康信息安全、保护个人隐私是基本要求。
《办法》指出,人口健康信息涉及个人隐私,责任单位确需委托其他机构存储、运维人口健康信息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标准,确保受托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受托的存储、运维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委托协议做好人口健康信息管理的技术支持工作,禁止超权限采集、开发和利用人口健康信息。
《办法》还要求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建立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在人口健康信息采集、管理、利用等过程中,要落实隐私保护要求,确保人口健康信息的安全性,不得泄露隐私信息。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