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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师协会颁布医师道德准则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日期:2014-06-26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中心

  6月25日,中国医师协会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颁布了《中国医师道德准则》,明确医师应处理好与患者、同行、社会及企业的关系,共列出40条准则,为医师划出了道德底线。

  《准则》提出,医师应给予患者充分尊重,以悲悯之心给予患者恰当的关怀与照顾;不因任何因素影响自己的职业行为,拒绝参与或支持违背人道主义的行为。鼓励医师终身学习,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以公平、公正的原则分配医疗资源,使其发挥最大效益。

  在处理好与患者的关系方面,《准则》提出,医师不因任何原因拒绝收治或歧视患者;耐心倾听患者陈述,建立相互尊重的合作式医患关系;以患者可以理解的语言或方式与之进行交流,并尽可能回答患者提出的问题;不以不实的宣传或不正当的手段误导、吸引患者;不以所学的医学知识和专业技术危害患者或置患者于不必要的风险处境;不应将手术、特殊检查和治疗前的知情同意视为免责或自我保护的举措,更不应流于形式或视为负担,而应重视与患者的沟通和宣教。

  《准则》提出,医师应选择适宜的医疗措施,对于经济困难的患者尽量给予医疗帮助或协助其寻找救助途径。慎重对待患者对于维持生命治疗的选择。尊重丧失能力患者在其丧失能力之前所表达的意愿,最大限度地保护患者的权益。

  在处理与企业的关系方面,《准则》提出,医师不得因医药企业的资助而进行有悖科学和伦理的研究,不能为个人利益推销任何医疗产品或进行学术推广。不得参与或接受影响医疗公正性的宴请、礼品、旅游、学习、考察或其他休闲社交活动,对于企业的公益资助、临床研究或学术推广应按规定申报和说明。应当抵制医药企业假借各种名义向医师推介的处方药品搭售、附赠等促销活动。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