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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裂症治疗存在的常见误区(四)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日期:2014-08-02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中心
见好就收,擅自停药
抗精神病药特别是新型抗精神病药物的出现,使得精神分裂症药物治疗的目标从最初的减少攻击行为,发展到今天的改善社会功能,回归社会。但精神分 裂症毕竟是高复发率的疾病,为减少复发,倡导对精神分裂症进行全病程治疗,即急性期治疗、继续治疗和维持治疗。研究证明,不进行继续治疗和维持治疗精神分 裂症的复发率将增加2~3倍,因此现在一般认为,精神分裂症病人在治愈后至少要维持用药2~3年,而且病程越长、复发的可能性越大,需要维持治疗的时间就 越长。有3次以上复发者和一直未达到痊愈的病人,需要终身服药,以控制病情,防止恶化。遗憾的是,许多患者、家属因嫌吃药麻烦,担心长期用药的副作用,在 一些主要症状得到控制后,随意减药或停药。有时,患者看起来恢复正常,家属就认为不必再服药,结果导致病情复发,不但使家属面对照顾患者的沉重负担,同时 每复发一次,治疗难度就会增加一次,多次复发将难以恢复到原来的健康水平。所以,选择合适的药物维持治疗是防止复发的关键,那种只重视急性期治疗,而忽略 维持期治疗的见好就收思想会对病人贻害终身。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