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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医院拟调整公立院担七成服务量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日期:2014-10-30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中心

  据新华社电昨天,国家卫计委公布了《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公开征求意见稿)。规划纲要拟调整医疗卫生资源的布局,实现2020年千人口床位数达到6张的目标。

  规划纲要提出,在县级区域依据常住人口数原则上设置1个县办综合医院和1个县办中医类医院。50万人以上的县可适当增加公立医院数量。在地市级区域依据常住人口数,每100万至200万人设置1个至2个地市办综合性医院。在地市级区域根据需要规划设儿童、精神、妇产、肿瘤、传染病等地市办专科医院。在省级区域划分片区、按需求每1000万人规划设置1-2个省办综合性医院,同时,可根据需要选择规划设省办专科医院。按照统筹规划、提升能级、辐射带动的原则,在全国规划布局设置若干部门办医院。

  纲要要求控制公立医院规模,县办综合性医院床位数一般以500张左右为宜,原则上不超过1000张;地市办综合性医院床位数一般以800张左右为宜,原则上不超过1200张;省办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床位数一般以1000张左右为宜,原则上不超过1500张。

  规划纲要明确,公立医疗服务体系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应按照公立医疗服务体系承担70%服务量来确定公立与非公医疗体系的资源比例。公立医院床位标准确定为每千人口3.3张,并按照每千人口不低于1.5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