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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计委:计生家庭养老照护将在地级市试点
国家卫计委:计生家庭养老照护将在地级市试点
国家卫计委:计生家庭养老照护将在地级市试点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日期:2014-11-04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中心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发出《关于开展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护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各地要选取卫生计生工作基础好、老龄化程度较高、在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护方面有较高积极性的地级市作为试点单位,探索建立系统完整的计划生育家庭居家养老照护支持体系。
《通知》指出,试点地区要将做好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护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门机构。试点工作重在发现问题、总结经验,研究政府购买服务的新模式,探索建立面向家庭、广泛参与、能够满足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养老照护需求的服务网络和队伍。如培育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定制服务;支持企业和机构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手段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建设居家服务网络平台,提供紧急呼叫、健康咨询等服务项目。
《通知》要求,在试点区域内开展分级培训,对基层卫生计生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其开展老年家庭照护工作的能力;对试点区域内计划生育家庭成员进行培训,提升其为家中老年人提供照护的能力及老年人自我保健照护的生活能力。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