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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将获2亿中央财政支持
民政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将获2亿中央财政支持
民政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将获2亿中央财政支持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日期:2014-11-05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中心
11月3日,民政部发布《2015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规定,2015年,中央财政将拿出2亿元左右资金,专项用于支持社会组织开展资助重特大疾病患者、改善边远山区医疗卫生条件和生态环境等社会服务活动。
《方案》规定,中央财政通过民政部部门预算安排的专项用于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的补助资金,2015年项目预算总资金为2亿元左右。项目主要资助社会组织开展的社会服务活动包括:社会救助服务,比如资助重特大疾病患者、五保户和失去劳动能力者,在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山区等地资助城乡贫困人员改善生产和生活条件,改善教育文化条件,改善医疗卫生条件和生态环境等。社会福利服务,比如以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为目标,向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紧急救援和社会参与等服务;资助孤儿、弃婴的收养、治疗、康复活动,资助对流浪儿童和特殊困难的残疾儿童的援助保护活动;为残疾人提供包括生活照料、医疗救护、精神慰藉在内的服务和物质保障,资助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改善残疾人生活条件,融入社会生活。社区服务和专业社工服务。项目不资助基建、研究、宣传类活动。
《方案》明确,申报成功后,项目资金将分两次拨付,第一次拨付70%的资金,项目中期报告获得通过后,拨付剩余30%的资金。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