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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严打违法销售含可待因口服液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日期:2014-11-25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中心

  近日,国家食药总局、公安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严厉打击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违法销售行为,坚决遏制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在非法渠道肆意贩卖的势头。

  据介绍,可待因是从罂粟属植物中分离出来的一种天然阿片类生物碱,具有镇咳、镇痛和镇静作用。目前,临床上较为常用的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如可愈糖浆、联邦止咳露等,具有一个共同点,即止咳效果好但滥用会有成瘾可能。1998年,我国将所有含可待因的止咳口服溶液列入处方药管理。近年来,青少年滥用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药品问题日益严重。

  通知指出,近期国内发生多起因滥用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液成瘾甚至致死案(事)件,严重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已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食药监管部门近期组织开展专项突击检查,查明部分药品批发企业见利忘义,罔顾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蓄意造成大量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流失。目前,国家食药总局已要求相关省级监管部门立案查处。

  通知要求,相关地区食药监管部门要主动向公安机关通报情况,尽快查清药品流失数量、参与人员和企业,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要积极介入案件调查,查实药品真实流向,严厉惩处违法犯罪行为。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