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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鼓励名老中医开中医诊所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日期:2014-11-27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中心

  国家卫生计生委日前制定《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鼓励社会力量发展中医类别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专科医院,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

  纲要要求,要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以积极、科学、合理、高效为原则,做好中医医疗服务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优势,不断完善中医医疗机构、基层中医药服务提供机构和其他中医药服务提供机构共同组成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加快中医医疗机构建设与发展,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设置,增强中医科室服务能力;到2020年,力争使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同时,加强中西医临床协作,整合资源,强强联合,优势互补,提高重大疑难病、急危重症临床疗效。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