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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局出台《山东省医疗器械抽查检验管理办法》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日期:2014-12-19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中心

  为规范医疗器械抽查检验工作,强化技术监督,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管理规定》,省局制定出台了《山东省医疗器械抽查检验管理办法》,于2015年1月1日起实行。《山东省医疗器械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共8章37条,主要规范了有关单位、部门的具体职责,抽样方式、程序及样品交接、检验、检验报告传递的程序和时限要求,复验的申请、受理的程序和时限要求,不合格产品的控制措施,对相关工作人员和承检机构的纪律要求和处罚措施等内容。《山东省医疗器械抽查检验管理办法》的施行,将进一步规范我省医疗器械抽查检验工作,有利于发挥抽查检验的技术监督作用,进一步提高医疗器械抽验效能,为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提供可靠的数据信息。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