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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法庭裁定肥胖“可视为残障” 受法律保护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日期:2014-12-21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中心

    据外媒19日报道,欧洲法院裁定,在某些情况下肥胖可视为残障。这意味欧盟禁止就业歧视的法令可以保护这些人。

  法庭裁决的起因是由于丹麦的一起案例。在这起案例中,丹麦一位男性保姆控告说他由于体重问题遭到地方政府解雇。

  欧洲法院的裁决称,如果一个人的肥胖阻碍“充分和有效地”参与工作就可被视为是一种残障。

  法官称,肥胖本身并不是一种残障,但如果一个人的肥胖对他造成了长期的损害,他就可以受到有关残障法的保护。欧洲法院的这一裁决在所有欧盟成员国有法律约束力。

  此前,丹麦男子柯尔托福特的体重为160公斤。他曾受雇于丹麦一个地方政府照顾儿童。在工作15年后,地方政府把他解雇。

  柯尔托福特把地方政府告上法庭,说受到歧视。而丹麦地方当局说解雇柯尔托福特完全是因为儿童数量减少,他的服务不再需要。

  但柯尔托福特说,他遭到解雇是由于他超重。谈到照顾儿童的工作,柯尔托福特说他完全可以胜任。“我完全可以坐在地上同孩子们一起玩”。

  丹麦法庭要求欧洲法庭澄清肥胖是否为残障,“如果一个人可以胜任工作,只是由于肥胖就解雇他是没有道理的。”

  法律界人士分析认为,欧盟法庭的这一裁决对欧洲的雇主来说非常重要。这意味着,一个体重超重的员工如果他的体重妨碍了他的工作表现,他很可能受到残障法的保护。

  这也意味着,雇主必须向这些员工提供合理的便利条件,比如给他们提供更大的座椅和专门的停车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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