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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2015年大病保险报销比再提高15%
卫计委:2015年大病保险报销比再提高15%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日期:2015-01-02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中心

  12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联组专题询问。针对深化医改,公众最担心的大病负担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国家卫计委主任李斌在会上表示,2015年将全面推开大病保险同时保险比再提高10%至15%,个人负担将下降到30%以下。

  会上,有委员提问:“公众最担心‘辛辛苦苦几十年,大病一夜回到解放前’,如何为城镇居民织一张安全无忧的医保网?”。

  李斌表示,明年将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的筹资水平,加大对城乡居民参保的投入力度,通过保障能力的提高,逐步完善政策,降低群众的自付比例。全面推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着力解决好群众得大病以后负担重的问题,使群众患大病的实际报销比例在基本医保报销之后再提高10到15个百分点,个人负担降到30%以下,有效地解决大病致贫、大病返贫的问题。同时,做好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慈善救助等保障制度之间的衔接,特别是对贫困人口发挥兜底、救急、救助的作用。

  据统计,2013年,全国参加新农合人数为8.02亿人,参合率达99%,实际人均筹资达37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280元。参合农民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75%以上,实际补偿比继续提高。全国累计受益19.4亿人次,同比增长11.3%。

  另外,将推进医疗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技术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对高额医疗费、贵重药品和高值耗材实行监控,监测并控制医疗费用增长情况。努力解决药品价格虚高问题,推进药品采购机制改革,规范药品集中采购,探索建立创新药品谈判机制,推进医疗器械和药品的研发创新,逐步降低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