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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设应急救助基金 保障急救患者救治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日期:2015-01-08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中心

  今后,在深圳突发意外事件中因身份不明、无能力支付医疗急救费用等情况的患者,将不会因没钱而得不到及时有效治疗。

  记者7日从深圳市卫计委获悉,该市设立了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深圳市财委、卫计委发布《深圳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该办法于1月1日起实施。

  据统计,深圳134家政府办和非政府办医院每年非医方责任医疗欠费近1亿元人民币,其中急救费用近1000万元。深圳市卫生计生委表示,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就是从制度层面建立对无负担能力患者急救医疗费用的保障和救助机制,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应支付的医疗急救费用承担保障责任。

  该基金的救助对象是在深圳市境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以及捐款人指定要求给予资助的患者。与国家指导意见相比,深圳制定的办法中,保障面范围扩大,除上述支付对象外,还可统筹用于支付重大传染病、自然灾害或重大事故造成的急危重伤病患者。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