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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总局公示45批次药品不合格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日期:2015-01-11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中心

  食药监总局公示45批次药品不合格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布第6期药品质量公告,公布了对阿昔洛韦滴眼液、紫杉醇注射液、桂枝茯苓丸、乳酸菌素分散片、复方鱼腥草片等21个品种3200批药品的质量抽验情况,以及经检验不符合标准规定的45批次药品。其中,在生产环节抽样检验中,一家昆明生产的红霉素眼膏被点名。

  记者在抽样检验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名单中发现,一共5个批次的药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其中昆明振华制药厂和南京白敬宇制药生产的红霉素眼膏被检测为不合格,不合格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辽宁华瑞联合制药有限公司的乙酰螺旋霉素片溶出度不合格;此外,还有湖南补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健儿消食口服液含量测定不合格。

  据了解,药品标准中的含量测定项反映药品中有效成分的含量。溶出度是指活性药物从片剂、胶囊剂或颗粒剂等制剂中在规定条件下溶出的速率和程度。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