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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警惕农村医疗垃圾成“杀手”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日期:2015-02-10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中心
  近年来,农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日益增多,对方便城乡居民看病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医疗垃圾的处理问题也随之而来。很多基层卫生机构对医疗垃圾处理不够重视,无视有关规定,随意丢弃、处置医疗垃圾,造成饮用水源污染、医疗垃圾外流,甚至群众被玻璃器皿和针头戳伤。
 
  医疗垃圾中所含的致病细菌及病毒是普通生活垃圾的几十、几百甚至上千倍,被列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47类废物中的首位。如果处理不当,可能成为疫病的源头,造成新的环境污染。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医疗垃圾必须定点回收,并做无害化处理。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基层医疗垃圾规范处理的监管,莫让它成为危害公众健康的“杀手”。一是应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管理,教育广大基层医务人员提高认识,增强责任心,小心存放医疗垃圾,同时要对医疗垃圾进行跟踪检查,加大对不法回收、倒卖与处理者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二是要完善硬件设施,将医疗垃圾进行集中统一回收处理,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中心,切实“消化”医疗垃圾。三是地方政府应出台医疗废物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将医疗废物分类集中后移交处置单位进行集中处置,不得自行处置等。四是通过降低处理成本、补贴处理费用等手段,畅通医疗垃圾的正规处理渠道。
 
  除此之外,不少城乡居民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良好的卫生习惯,要加大宣传力度,在农村、城市社区广泛开展卫生常识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城乡居民的防范意识。(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作者:廖海金)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