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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通报:“一法四规”落实程度不平衡
国家卫生计生委通报:“一法四规”落实程度不平衡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日期:2015-03-05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中心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在网站上通报了2014年对“一法四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结果。通报称,监督检查除发现“一法四规”存在落实程度不平衡问题外,还发现存在医疗机构布局规划制度执行不到位、部分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执业以及一些学校卫生安全制度不落实等问题。

  据介绍,“一法四规”指的是《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2014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对这5部法律或法规的落实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

  通报指出,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还包括,法律法规落实的保障条件不到位,如部分地区基层人才短缺,工作经费缺乏;部分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依法执业,以及学校落实法定责任的意识和水平有待提升;在医学人才培养、使用和管理以及学校卫生监管联动等方面,部门间和部门内工作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法四规”部分内容已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基层工作实际,部分法律制度缺乏配套实施细则或操作办法,法律法规本身亟待修订完善。

  通报强调,各地要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并督促整改,对地方配套法规规章存在的问题,要积极向地方人大和政府汇报并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法律法规执行保障条件不到位的,要加强与地方编制、财政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完善经费保障机制,促进法律法规落实到位。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