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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养老床位可获省市双重补贴
山东聊城:养老床位可获省市双重补贴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日期:2015-03-31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中心

  从2015年起,对新增养老床位不少于20张、符合规定资质条件的新建养老机构,在省财政按核定床位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6500元的基础上,市财政配套补贴每张床位3500元,即每张新增床位可获万元补贴。山东省聊城市政府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明确加大对社会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全面推开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该市提出,对已运营、养老床位不少于20张、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民办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按实际入住的自理、半自理和不能自理老年人数量,在省财政分别给予每人每年360元、600元和720元运营补助的基础上,市财政配套每人每年补助200元,连续补助3年。

  对新建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在省财政按建设规模给予分类补助的基础上,对达到3类国家规定建设标准的(1类1600平方米、2类1085平方米、3类750平方米),市财政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建设补助;对达不到国家规定最低建设标准、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3万元建设补助。对建设农村幸福院,在省财政给予建设补助、开办补助9万元的基础上,市财政给予1万元建设补助和1万元开办补助。

  该市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将逐步推开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凡具有聊城户籍并居住在聊城区域内,城市低保家庭重度残疾人和60周岁以上城市散居“三无”孤寡老年人,城市低保家庭独居、空巢或失能老年人,城区散居孤老优抚对象,均可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或居委会申请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服务项目主要包括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慰藉三大类。

  目前,聊城市60岁以上老年人超过94.5万人,占总人口的15.5%。该市现有养老机构111家,床位29252张,其中,公办养老机构66家,社会民办养老机构45家;现有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64家,农村幸福院245家。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