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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发布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日期:2015-05-08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中心
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临床常用生化检验项目参考区间第5部分:血清尿素、肌酐》等4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此次标准的发布实施,填补了我国在临床检验上参考区间标准规范的空白。
4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包括,临床常用生化检验项目参考区间第5 部分:血清尿素、肌酐。第6部分:血清总钙、无机磷、镁、铁。第7部分:血清乳酸脱氢酶、肌酸激酶。第8部分:血清淀粉酶。标准的制定是基于全国多中心研究结果,分别从东北地区、华北地区、华东地区、华南地区、西南地区、西北地区筛选参考个体共计4397人。标准所列参考区间适用我国多数地区和各主要检测系统,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检验结果的报告和解释,相关体外诊断产品生产厂商也可参照使用。
据了解,参考区间是检验医学的基础性环节。我国目前临床应用的检验项目参考区间主要引用仪器试剂说明书提供的资料,多基于国外人群研究结果。部分使用的参考区间来自我国局部地区小样本人群的研究结果,难以反映和代表我国人群的整体水平。逐步建立基于中国人群的临床常用检验项目参考区间,成为亟须解决的医学问题。标准的发布实施将改变长期没有中国人群参考区间的现状,为我国人群健康评估、疾病诊断、用药监测、预后判断提供科学适用的依据。准确适用的参考区间在国内各级医院的广泛应用将提高我国人群疾病诊治效率,在促进实验室间结果一致性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实现同级医疗机构检验结果互认提供必要条件,将更大限度地降低患者转诊后重复检查的费用,节约有限的医疗卫生资源。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