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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职工医保去年人均报销2315元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日期:2015-06-03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中心

  近日,山东省财政厅发布消息称,2014年该省城镇职工人均报销医疗费2315元,同比增加281元,增长13.8%,统筹基金对医疗费用的补偿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该省社保基金决算反映,2014年该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运行平稳,基金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一是制度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截至2014年年底,该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776万,同比增长3.2%。其中,在职职工1377万人,退休人员399万人,分别增长2.7%和5.3%。二是基金使用率进一步提高。2014年,该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80亿元,同比增长14.1%;支出411亿元,同比增长18.5%;结余69亿元,同比下降5.5%。三是基金支撑能力基本稳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支付月数一般应控制在6个月~15个月以内。按2014年实际支出水平测算,该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14.8个月,基金支撑能力总体较强。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