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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局确立首批17个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
国家中医药局确立首批17个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日期:2015-06-14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中心

  记者11日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获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今年设立首批共17个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支持范围涵盖在海外建立中医药中心、中医药服务贸易、中医药健康旅游、中医药国际标准化和中医药文化宣传等国际交流与合作重点领域。

  日前召开的首批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项目启动会,部署了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的总体设计思路及下一步工作要求,公布了2015年度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入选机构和入选项目名单。

  据了解,本次17个国际合作专项,包括中国-美国中医药肿瘤合作中心、中国-马拉维青蒿素抗疟中心、中国-中东欧中医医疗培训中心等。支持范围涵盖“一带一路”海外中医药中心建设、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国际化建设、中医药文化国际传播、中医药产品国际市场标准化体系构建4个版块,覆盖23家单位。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指出,国际合作专项的设立与实施是中医药应对当前新历史机遇期的大势所趋,是深入推进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的重要途径。中医药已成为中国实施“一带一路”国家外交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既要坚定对祖国医学的信心,又要认识到中医“走出去”依然困难重重,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有准备、有目的、有策略地走出去。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