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3日发布公告,对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开展集中整治。
公告要求,所有药品批发企业首先开展自查,对本企业是否存在涉嫌挂靠、走票,伪造药品采购来源,虚构药品销售流向,隐瞒真实药品购销存记录等10个方面的问题进行对照检查,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将自查与整改报告于2016年5月31日前报送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各省级食药监管部门将根据企业自查和整改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能主动认真查找问题,并积极纠正的企业,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到期未报告的,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向社会公开企业名单,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对拒不报告、谎报瞒报以及自查不认真、整改不到位,且继续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从严、从重查处,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依法纳入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其姓名和身份信息;按规定向有关部门通报,实施联合惩戒。
公告称,各省级食药监管部门需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整治情况总结报告食药监总局。同时,鼓励公众对企业违法行为通过12331电话等途径进行举报。
据新华社北京5月3日电 从即日起至今年9月,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组织全国公安机关网安部门,集中开展涉网络诈骗等多发性犯罪网络服务平台专项整治,以有效遏制此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铲除其滋生土壤。
这是记者3日从公安部获悉的。据介绍,在专项整治期间,公安机关将坚持打击与整治同步,紧盯网上“治安乱点”,对5类网络服务平台开展集中整治和专项打击,包括:提供销售网络钓鱼、盗号改号等木马病毒,传播交流黑客攻击破坏、信息窃取和篡改等网络违法犯罪工具方法;贩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身份证、银行卡和电话“黑卡”;非法销售“伪基站”和短信群发设备、软件;提供恶意注册、虚假认证、虚假交易服务;抢注和倒卖域名进行诈骗等。
同时,公安机关将全面清理具有违法有害内容的信息标题、内容,账号名称和简介,群组名称和简介等信息;全面落实网站、平台开办人、管理人员登记备案和安全技术保护措施;依法查处违法信息高发和安全管理混乱的网络服务平台,对拒不履行法定管理义务、拒不整改构成犯罪的,坚决追究单位和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对网络诈骗、网络盗窃等多发性网络犯罪案件线索,及时组织开展侦查打击,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有效净化网上环境、规范网上秩序,铲除网上多发性犯罪滋生土壤。
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提醒广大群众,要切实提高网上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并积极举报网上违法犯罪线索,携手共建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网址:www.cyberpolice.cn。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