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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售药品”试点被叫停 医药互联网模式进入考验期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信息处
日期:2016-08-08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中心

    在“互联网+”方兴未艾的今天,是否所有行业都能乘上网络时代的东风?有关部门对“网售药品”试点的叫停,又对其他传统行业的互联网升级带来哪些启示?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分别通知河北省、上海市、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结束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工作。受此影响,天猫、1号店等第三方电商平台医药售卖业务被纷纷叫停。

    难过身份认同关

  当记者进入天猫网站,搜索“药品”二字,并随意点开一个链接时,映入眼帘的不是平时所熟悉的“立即购买”字样,而是一个“提交需求”的按钮。无独有偶,进入1号店商城,打开某一药品的购买页面,同样也只能“提交需求”,且页面下方还有“本品为药品,请咨询药师”的提示。

  据了解,自8月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出“停止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的通知后,国内的第三方医药交易平台都已叫停直接交易,并将消费者需求提交给商家,由商家直接与消费者交易。

  叫停第三方网售药品的直接原因是国家食药监总局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已正式结束。这意味着目前所有的第三方药品网售平台将失去官方给予的身份认同,其安全性和公信力也将因此受到质疑。

  然而,有业内人士表示,这次关于“网售药品”的叫停并非将医药电商“一棍子打死”。事实上,这次被叫停的仅仅是第三方医药网售平台,已经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的实体药店,可以继续通过互联网直接向消费者销售药品。因此,对于医药行业的自建电商平台来说,本次叫停的影响不大。

  “医药安全”是根本

  虽说“试点”结束是导致此次“网售药品”被叫停的直接因素,但其背后的“药品安全”问题恐怕才是这次叫停的根本原因。

  2013年,为顺应电商时代潮流,国家食药监总局先后批准河北、上海、广东等3省市进行网上药店零售试点工作。这在当时被视为医药行业的一大利好。2014年5月,国家食药监总局又发布了《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称拟放开网上销售处方药。

  然而,“试点”并未成功落地,《征求意见稿》也迟迟没有形成正式文件,这足以说明相关主管部门对“网售药品”的疑虑。众所周知,医药行业十分特殊,用药不当很可能对人的身体造成极大伤害,甚至危及生命。而在互联网第三方售药试点过程中,第三方平台与实体药店主体责任不清晰、对销售处方药和药品质量安全难以有效监管等问题也为这种风险增加了可能。

  与此同时,我国目前缺少相关具体的监管机制来规范企业经营。第三方医药交易平台也都是综合性电商网站,难以给用户提供专业、安全的用药意见。消费者对于网售药品的认知度也有待加强。可以说,在卖方、卖方和监管部门都未对第三方“网售药品”市场拥有充分准备的情况下,叫停“网售药品”试点也是明智之举。

  监管制度待完善

  “推行药品网上零售是一把有利有弊的‘双刃剑’。”居住在北京市的霍先生对记者说,“有利的是网上售卖的药品价格更便宜,选择面也更广,不会再为买不到一些短缺药品而头疼。弊端是容易买到假药,且顾客自行购买的药品还可能因为用药不慎导致恶果。”

  霍先生的担忧不无道理。药品事关消费者生命健康,无论是行业主管部门还是医药从业者,对于“网售药品”都应该慎之又慎。事实上,自去年底以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仅发放526张《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并且一直没有解禁互联网售卖处方药。这也可以看出官方对于网上售药的谨慎态度。

  不过,各界的共识是不能“因噎废食”,为规避相关风险而彻底叫停医药电商。要想使网售药品进入良性发展轨道,还是要从监管和市场机制入手,正视问题,并针对试点情况分析、总结,制定出成熟严密的监管措施,同时引导市场形成从药品销售机构资质、从业人员资质到药品质量安全的一整套成熟的机制。

  从长远来看,监管从严对医药行业来说未必不是一件好事,只有这样,才能让制度为未来的医药互联网行业保驾护航,引导其进一步健康发展。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