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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三大举措落实《精神卫生法》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日期:2013-07-03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信息中心
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开始实施。连日来,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先后开展了“心连心惠民救助活动”、《精神卫生法》培训班、《精神卫生法》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有学习、有实践,有检验,有行动,以深入系统地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取得较好效果。
献爱心,对重症患者免费救助。4月19日上午,“落实《精神卫生法》建设美丽聊城――心连心惠民救助活动启动仪式暨新闻发布会”在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如期举行。本次活动由聊城市残联、聊城市民政局、聊城市卫生局共同主办,由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具体承办阶段性“心连心惠民救助活动”,对常年关锁在家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阶段性免费住院治疗,住院期间的治疗费用和生活费用全免。
普法律,打铁还需自身硬。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并分别于4月25日、27日开展了医务人员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培训班,组织全院工作人员进行学习《精神卫生法》轮训,使全体员工对《精神卫生法》有了一个系统全面的了解,为以后的各项工作落实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搞竞赛,跟进落实保学习成果。4月28日下午,为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精神卫生法》,规范精神卫生服务、维护精神障碍者合法权益,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举办了“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知识竞赛”。
通过一系列的学习和实践活动,医院学习、宣传、落实的有效结合,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精神卫生事业发展的浓厚氛围,为《精神卫生法》正式实施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使聊城市精神卫生工作再上新水平,为支持聊城‘东融西借,跨越赶超,建设冀鲁豫三省交界科学发展先行区’、为构建“美丽中国”做出了更大贡献”。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