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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人格障碍!男子当街摔死2岁女童
人格障碍!男子当街摔死2岁女童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日期:2013-07-29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信息中心

    据京华时报报道,23日晚8点50分左右,在北京市大兴区庑殿路西侧一公交站旁,两名驾车男子与一手推载有两岁女童的童车的女子发生争执,一男子动手殴打该女子,随后,男子又将女童从推车中抱出,重摔在地,并随后驾车逃离现场。事发后,女童在送医路上被确认死亡。据目击者说,男子下手极狠,十米外的饭馆内都能听到巴掌声,而后把孩子举过头顶,重重的摔在地上。
    看到这着新闻,既为孩子及其家庭痛惜,又对如此暴徒愤恨。是什么样的环境培养了如此恶毒的心境?暴徒的心是怎样的寒冷?不就是一点点小摩擦吗,有必要如此大打出手吗?有网友用丧尽天良、人神共愤形容他们。
    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的心理专家分析,从暴徒的行为发展过程看,或许存在着某种人格障碍,这种障碍明显偏离于正常人。对于正常人,一点小摩擦是不会如此引发暴躁情绪,甚至不顾及后果的伤人的。这可能是爆发型变态人格,表现为冲动性极强,激惹性很高。常常对一些微小的消极刺激做出极不相称的过激反应,陷于暴怒和冲动之中,进而实施暴力和破坏行为,或伤人或毁物。
    曾有这样一个案例,一男子从赌场回家后,看到小儿子啼哭不止,怎么哄劝都不听,盛怒之下,竟扯起儿子双腿,掼地而死,此乃典型的爆发型人格发作所致。紧张不安,易激怒,常引起攻击性暴虐行为,如伤害、杀人、破坏、放火等。间歇期认知正常,能正确认识与评价自己的行为,但仍有一定的精神障碍,常伴有妄想、抑郁、恐惧、焦躁,激惹性高,并伴有智能障碍和个性改变,攻击性倾向明显,常发生严重残酷的危害行为,如杀人、强奸、伤害、毁物、纵火等侵犯性行为。
    爆发型人格个性改变具有两极性:一方面易激惹、凶狠残忍,自我为中心,极端自私自利,好猜疑,记仇报复而又不计后果,常为区区小事造成骇人听闻的惨案;另一方面,又表现为循规蹈矩,过分客气殷勤,温存恭顺,喜欢奉迎。
    专家说:“没有经过实地的调查和分析,无法确定该罪犯是不是爆发型变态人格,但是可以肯定的是罪犯在人格方面是由缺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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