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需转载本站内容,请阅读版权声明,并注明文章出处: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官网。作者请署名: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信息处。
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督查将展开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日期:2013-08-11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信息中心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日前发布通知,决定于2013年8月16日~9月16日,组织对各省、区、市2013年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的相关人员表示,将通过此次的检查,摸清底数,严格规范医疗秩序,为下一步建立基层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巩固基础。
    此次督导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基层医疗机构的科室、人员、设备等是否达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有无超出诊疗科目范围执业、发布医疗广告,重点检查对不达标医疗机构的处理情况;医务人员执业注册及依法执业情况,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门诊记录制度、及时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等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有无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医师跨类别、超范围执业;一次性医疗用品、消毒剂、消毒器械等进货验收登记制度、使用管理制度、感染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核查手术室、产房、消毒供应室及注射室等医院感染控制和医疗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等重点环节的管理等。
    据了解,此次督查实行省际间互查,每个省、区、市抽查1个地市、每个地市抽查2个县进行督导检查。每个地市至少现场检查10所乡镇卫生院、10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0所村卫生室、10所社会资本办的基层医疗机构(包括诊所、医务室、门诊部以及2所中医类医疗机构)。
    今年2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召开全国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印发实施方案。此后,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开发“国家基层医疗机构电子信息档案系统”,自6月起,要求各地将基层医疗机构、人员、设备等相关信息录入到该系统。
    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相关人员表示,现阶段,将通过督导检查,认真查找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下一步,将依托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平台,结合督导检查的情况,逐步形成对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质量的评价体系。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