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卫生部发出关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模式的通知,要求各地简化门诊医疗流程即“先看病,后付费”模式。早在2009年,卫生部就委托北京大学积极开展探讨这项工作这个模式,今年这个模式又成为医疗工作的要点,在一些地区进行试点工作。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建院五十多年来得到了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鼓励与支持,于2013年8月26日在会议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实行“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模式。
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院长武建胤同志在针对“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模式的讲话中提到之所以实行“先看病,后付费”的诊疗模式,是基于四个方面的考虑。第一,党中央正在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积极响应党中央的号召,真正做到党与群众心连心、共同呼吸,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第二,近几年来,聊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精神卫生工作,使我院工作得到长规发展,本着“替政府分忧,为社会奉献”的办院宗旨,我们想真真切切的做一些有利于人民群众的实实在在的工作,来回报社会与政府对我院的厚爱;第三,因为精神疾病的特殊性,精神疾病患者需要反复住院,很多精神疾病患者因此出现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大量的精神疾病患者,特别是农村和边远地区的病人,因为贫困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往往家庭关锁、外出流浪,这不仅给患者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和巨大的精神压力,一定程度上给社会带来不安因素;第四,精神疾病患者往往困难最多,享受基本医疗服务难度最大,很多的社会真实的教训告诉我们,重度精神疾病患者仅靠家人关锁和监管是不行的,还需要政府和社会的救治。
“先看病后付费”的新型诊疗模式减轻了患者筹款的困难,简化了医院服务流程,体现了医院救死扶伤的公益事业性质。这是一种带着尊重和信赖,让患者感受到放心、诚心、爱心和责任心的新模式,这种模式的实行降低了患者的就医门槛,有利于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措施。目前该院暂时将“先看病后付费”的对象范围定在了医保、新农合、城镇医疗保险住院患者以及危重的急诊患者。
“先看病后付费”模式即当病人的情况符合“先看病后付费”的条件后,患者携带医保证、新农合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来院,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办理住院手续。对于家庭贫困的患者,医院酌情对其结算费用的实行分期缴纳。
“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模式是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我市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建设经济、科学发展、实现建设美丽聊城、积极响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号召的“以病人为中心”的具体实践体现,也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措施。为了把这项惠民措施落实好,我院成立了由医院职工捐款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赞助爱心基金会,这笔款项主要用于特别贫困病人的治疗费用。
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为发展聊城医疗卫生事业和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尽心竭力。同时呼吁社会各界人士鼓励和支持精神卫生事业,关爱精神疾病患者,建设幸福和谐聊城……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