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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召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日期:2013-09-10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信息中心

    2013年9月6日下午,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召开全院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副院长胡佰文、纪委书记、副院长江景华、副院长胡佰文、副院长楚玉民参加。纪委书记、副院长江景华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会上,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纪委书记、副院长江景华首先阐述了召开此次会议的重要性。她指出,医院属于商业贿赂高危部门,医生和药学、设备等部门人员又属于重点岗位,因此全院上下必须提高警惕,同心同德,积极抵制商业贿赂。

    为有效效治理商业贿赂,进一步规范诊疗服务行为,江景华呼吁全院各级人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治理商业贿赂的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坚持“廉洁行医、廉洁从政”。全体党员干部应该进一步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做到警长长鸣。

    江景华强调,治理商业贿赂应该落实责任,加强监督。严格按照《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落实 “一岗双责”的原则,继续从源头上遏制医药购销领域、医疗服务和新农合运行中的腐败问题;加强院务公开,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干部提拔和各种招标等方面,医院纪委、工会、审计均进行全程参与监督,并进行最大限度的量化,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坚决制止各类回扣、红包、提成等商业贿赂行为,建立健全预防职务犯罪有效防范约束机制,进一步提升医院的社会形象。

    江景华说,治理商业贿赂,应突出重点,狠抓关键环节的治理。一是深入开展治理医药购销贿赂,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二是加强新药品种准入制度,严格对基本药物的使用监控,杜绝临床用药促销行为;三是进一步规范医院各类招标采购程序,确保“阳光工程”的实施;四是切实开展好“先看病、后付款”服务工作,最大限度的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进一步提升医院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最后,江景华强调,医院应大力加强作风建设,深入落实市委“作风建设年”活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五项规定。由纪委牵头,各职能科室正副科长纪律作风建设督导组,定期对餐饮纪律、劳动纪律、请销假纪律、会议纪律、财务纪律等五项纪律进行全面督导检查,进一步形成“改文风、正会风、转作风、树新风”的良好风气。

    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护士长、行政科室主任等医院中层干部参加此次会议。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