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需转载本站内容,请阅读版权声明,并注明文章出处: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官网。作者请署名: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信息处。
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贯彻落实“九不准” 用行动说话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日期:2014-06-10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严肃行业纪律,贯彻执行国家卫计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积极组织召开会议、开展各项活动,将加强医疗行风建设工作列为医院2014年的工作重点。

    自“九不准” 文件颁发实施以来,市四院在市委、市政府和卫生局的正确指导下,以及市纪委第四纪检组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卫计委“九不准”的各项要求。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号召全院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改变工作作风。在工作中防微杜渐,增强责任意识和监督意识,履职尽责,杜绝不合理收费,履行服务承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打造廉洁行医的医德医风,树立了医护人员良好的社会形象。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