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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荣获“2021年度聊城市卫生健康法治建设示范单位”称号

  为全面推进聊城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进程,促进医疗卫生单位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执业,聊城市卫健委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医疗卫生单位法治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经过层层审核和实地核验,聊城市卫健委对全市31家医疗单位进行通报表扬,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被授予“2021年度聊城市卫生健康法治建设示范单位”称号。

  此活动的开展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社会主义新时代要求,是进一步规范临床医疗护理行为,增强医务人员法治观念和服务意识,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实现医院法治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近年来,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善法治建设保障机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促使依法决策、依法治理、依法执业长效机制不断健全;健全医院管理风险防范机制,建立医院法治工作机构,加强医院法治队伍建设;建立医院法律顾问制度;增强医院职工法治意识,通过普法宣传教育提升医院职工法治素养。逐步形成法治工作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医院管理决策规范、法治意识普遍增强、医患关系和谐的医院法治建设新局面,为健康聊城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此次荣誉的获得是对我院法治医院建设的肯定,更是激励,2022年我们将以此为动力,提升政治站位,持续法制治院不偏颇。站在依法治国、依法治市、依法治院的高度,强化医疗机构法治建设,创新举措、创新机制、创新手段,以法治建设的高质量推动医院发展的高质量,为实现新时期健康梦保驾护航,当好百姓健康的“守护神”。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