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6日上午,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与莘县卫生健康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对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事业共谋发展新格局,开启合作新征程。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王树岭,莘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辛继桥,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党委书记范爱军出席,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赵书森主持仪式。
仪式开始,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党委书记范爱军致辞中表示,我院是鲁西北地区唯一一家以防治精神病为特色的三级甲等专科医院,是山东省精神心理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在莘县古城镇设立分院区,与莘县有良好的合作基础。此次与莘县再次合作,将共同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建立心理健康咨询与干预机制、推动心理健康服务进校园、进社区,加强精神障碍患者救治,为莘县及周边地区的民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心理健康服务。
莘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辛继桥表示,精神卫生工作事关人民生命健康,事关民生福祉,事关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阐述了战略合作的背景及精神卫生和心身健康的重要性,并对我院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能力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双方未来的合作愿景送上了真挚的祝福。
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王树岭在讲话中指出,这次合作将实现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学科诊疗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身心健康需求。同时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协作和宣传,形成工作合力,营造良好氛围。
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副院长李华君与莘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徐振涛作为双方代表正式签署合作协议。仪式在热烈友好的氛围中完成,双方均表示将开展多层次、多方位的合作,为精神卫生事业的蓬勃发展添砖加瓦,为心理健康领域的深入研究贡献力量。
作为聊城市精神卫生领域的“领头羊”,下一步,医院将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探索心身健康服务新模式,拓展合作领域,提高合作深度,共谋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事业发展新篇章。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