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者清,则患者安。为推动警示教育走深走实,实现纪法教育精准滴灌,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纪委特开设 “纪法小课堂” 专栏。专栏精选纪法条文与行业典型案例,坚持以案释纪、以案明法,引导全院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以清廉医心守护生命重托。
准则七:维护诊疗秩序,不破坏就医公平
【准则内容】
坚持平等原则,共建公平就医环境。严禁利用号源、床源、紧缺药品耗材等医疗资源或者检查、手术等诊疗安排收受好处、损公肥私。
【典型案例】
2022年8月,某省纪监委会同卫生健康、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组建专案组,对某市内医院“号贩子”倒号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专案组在3个月时间里,发现4个“号贩子”团伙长期借助非法软件大肆抢号、找医疗人员临时加号的方式囤积号源并加价倒卖,年获利达百万元,严重扰乱医疗秩序。经查,发现一批医院内部工作人员帮助“号贩子”办理临时加号、住院手续等服务并收取好处。目前,当地已抓获违法犯罪“号贩子”团伙涉案嫌疑人40名;已有19名医院工作人员因存在“医贩勾结”腐败问题,已被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接受审查调查。
【案例分析】
部分医院内部工作人员利用手中掌握的号源、加号、住院安排等权限,与“号贩子”内外勾结,通过倒卖号源、床位等方式收取好处,严重破坏了医疗资源的公平分配。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中“维护诊疗秩序,不破坏就医公平”的规定,尤其是“严禁利用号源、床源、诊源等医疗资源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与‘号贩子’‘床贩子’等勾结,通过倒卖号源、床位、检查预约等方式获取好处”的明确禁令。优质医疗资源本就紧张,“号贩子”的倒卖行为使普通患者挂号更加困难、成本更高,而内部人员的参与更是助长了这一乱象,损害了广大患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正常的医疗秩序,严重影响了医院和医务人员的公信力。此案警示我们:医疗资源是公共资源,任何利用资源谋取私利、破坏就医公平的行为,都是不可触碰的红线,必将受到严肃查处。
【以案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倒卖号源、勾结医务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者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行贿罪或受贿罪。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明确禁止“利用号源医疗资源安排收受好处、损公肥私”。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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