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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质透心塑胶地板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日期:2014-12-05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中心
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同质透心塑胶地板采购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联系人:王婷婷 联系电话: 0635-2112819
二、采购项目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性质:
1、项目名称: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同质透心塑胶地板采购
2、招标编号:LCSY-2014-34
3、项目主要技术要求:1、品牌要求进口产品。2、厚度≥2mm 具体见采购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3. 具有同类项目服务经验,需提供同类产品项目业绩(合同);
4. 产品检验证书;
5. 国家绿色环保产品证书;
6. 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厂家投标不需要);
7.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8. 参加政府采购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
时间:至2014年12月10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节假日、公休日休息)
方式:来人购买或邮寄。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14年12月17日下午14:30时。
六、开标日期:2014年12月17日下午14:30时。
开标地点: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五楼会议室
2014年12月5日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