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目的
为积极预防、及时控制和减缓灾难后的心理社会影响,消除受灾群众恐惧、紧张、焦虑、抑郁等负面情绪,促进灾后心理健康重建,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等法律法规和指导意见,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心理危机干预的定义
心理危机是指由于突然遭受严重灾难、重大生活事件或精神压力,使生活状况发生明显的变化,尤其是出现了用现有的生活条件和经验难以克服的困难,以致使当事人陷于痛苦、不安状态,常伴有绝望、麻木不仁、焦虑以及植物神经症状和行为障碍。心理危机干预是指针对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个人及时给予适当的心理援助,使之尽快摆脱困难。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医院内部突发事件及上级部门指派的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四、干预基本原则
本预案应在经过培训的精神卫生专业人员指导下实施。
(一)根据整体救灾工作部署,及时调整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重点。
(二)采取措施保障干预活动完整开展。
(三)实施分类干预,提供个体化帮助,严格保护受助者的个人隐私。
(四)科学正确对待心理危机干预。
五、危机干预组织
成立灾后心理危机干预小组
组 长:于法彦(13346257767)
副组长:赵海英 田海明
组 员:赵长印 李永玺 张月英 刘广敬 汤庆军 刘鲁西
杨明健 贾春红 张 峰 岳文静 顾 镭
组长负责人员调度,在执行心理危机干预任务时,所有医护人员需佩戴胸牌,标明身份。
职 责:负责协调与上级部门以及其他相关机构关系,确保在上级行政部门领导下,统一领导全院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统一调配全院人员、物资、技术力量,使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及时有效的进行。
六、工作程序
医院内部遭遇突发事件或接到上级部门指令时,正式启动该预案。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迅速做出工作指示,组建心理干预应急队伍,根据情况立即到达院内或院外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同时心理干预工作人员在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时应注意个人防护,保证能够科学、合理、及时、有效的开展干预工作。
七、现场工作流程
(一)做好开展干预的准备工作,接到任务后按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接受当地救灾指挥部指挥,熟悉灾情,确定工作目标人群和场所。
(二)抓紧制定干预方案,并按照干预方案开展干预。
(三)对需要干预的对象进行筛查,确定重点人群。
(四)对筛选出有急性心理应激反应的人员,进行治疗及随访。
(五)及时总结当天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对工作方案进行调整,并计划次日的工作。
(六)将干预结果及时向当地负责人进行汇报,提出对重点人群的干预指导性意见,特别是对重点人群开展救灾工作时的注意事项。
(七)在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并汇报给有关部门。
八、干预结束
(一)评估
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在突发事件处理完毕后,要对处理过程与结果进行评估分析同时总结经验,并通过科学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奖励与处罚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心理危机干预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科室及个人给予表彰,对失职科室及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追究相应责任,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