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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信息系统硬件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一)为保证医院信息系统的稳定,加强对信息系统的硬件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信息科与各使用信息系统的相关科室及相关人员。

  (三)本制度所指的硬件是指计算机的可视部分及周边设备,包括打印机、存储器及网络设备等。

  二、硬件设备管理

  (一)路由器、交换机和服务器以及通信设备等是医院信息系统的关键设备,须放置在指定地点,不得自行配置或更换,更不能挪作他用。

  (二)信息科人员统一管理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妥善保存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驱动程序等重要随机文件。

  (三)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报废需经过信息科论证,确认不符合使用要求后方可申请报废。

  (四)使用人员如发现计算机系统运行异常,及时与信息科联系,非信息科人员不得擅自拆卸计算机、调换设备配件。

  三、硬件的使用

  (一)使用硬件时禁止在硬件周围抽烟、吃零食等,以防对硬件造成损伤。

  (二)未经允许禁止移动硬件位置,移动硬件时需得到信息科的批准并在监督下进行,否则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三)禁止任何人更换硬件上的标签、部件,发现后将严厉惩处。

  四、硬件维护及保养

  (一)除信息科人员外,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所使用的计算机或相关的电脑设备。

  (二)信息科人员在拆卸计算机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防静电措施。

  (三)信息科人员在作业完成后或准备离去时,须将所拆卸的设备复原。

  (四)要求各使用科室负责人认真落实所辖计算机及配套设备的使用和保养责任。

  (五)要求各使用科室负责人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所用的计算机及外设始终处于整洁和良好的状态。

  (六)要求各使用科室负责人采取必要的防火、防水、防盗、防漏电措施,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

  (七)对使用科室的计算机及打印设备等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八)当计算机及相关外设发生故障时,使用科室及时报修。信息科接到报修电话后,根据情况赶赴现场予以维修。若设备处于保修期,应及时与厂商联系进行保修;若在保修期外,则购相应零配件修复或送厂家维修;若维修周期较长,则先用备用机顶替,然后再进行维修。

  (九)建立备用设备借用登记表,备用设备有专人负责管理。若需要出借备用设备,则必须登记,包括借用科室、借用日期、经办人签字。当收回备用设备时,则注销出借记录。

  (十)建立设备返厂维修记录,送厂家维修的设备记录包括使用科室、送修日期、厂家等。当设备维修好返回时,则注销送修记录。

  (十一)医院计算机用户必须同时遵守《医院信息安全管理办法》,保证网络和数据安全。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