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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专项督查基层医改政策落实情况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日期:2013-09-15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中心
基层医改是“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事关亿万城乡群众的切身利益,党中央、国务院对此给予了高度的重视。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基层医改的成果,国务院决定从今年9月上旬开始,派出6个督查组,对12个省(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基层医改政策的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此次督查的重点是检查各地在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放面的情况,包括基本药物制度得实施情况,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人事和收入分配的改革情况,多渠道补偿机制建立情况,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情况和乡村医生队伍稳定情况。国务院督查组将核查地方各级政府落实政策情况,现场检查药品招标采购单位执行集中采购制度情况,深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查看运行、服务情况,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对落实基层医改政策有偏差、不到位的,国务院督查组将督促进行整改。
此次督查的地区是:山西省、辽宁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陕西省、青海省。对其他地区的落实情况,国务院有关部门也将通过各种方式开展督促检查。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