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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用药 注意“五先五后”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日期:2013-10-07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中心

      人到老年,身体各器官逐渐衰退,机体的各种自我调节能力也开始下降,宁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醒,老年人用药应掌握以下原则。

  一、先食疗,后用药。俗话说:“是药三分毒。”所以,能用食疗的应先用食疗。 

  二、先中药,后西药。中药多属于天然药物,其毒性及副作用一般比西药要小,除非是使用西药确有特效。老年人患慢性病的多,一般情况下,最好先服中药进行调理。

  三、先外用,后内服。为减少药物对机体的损害,能用外用药治疗的疾病,比如皮肤病、牙龈炎、扭伤等可先用外敷药解毒、消肿,最好不用内服消炎药。

  四、先内服,后注射。有些中老年人一有病就想注射针剂,以为用注射剂病好得快,其实不然。药物通过血液流向全身,最后进入心脏,直接危及血管壁和心脏。因此,能用内服药使疾病缓解的,就不必用注射剂。

      五、先老药,后新药。近年来,新药、特药不断涌现,它们往往在某一方面有独特疗效,但由于临床时间较短,其缺点和毒副作用尤其是远期副作用可能还没被发现。因此,中老年人患病时最好先用老药,确实需要使用新、特药时,也要慎重。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