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疼痛用药四原则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日期:2013-10-07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中心

     疼痛不能硬抗  慢性疼痛通常是指在急性组织损伤消退后继续持续超过1个月的疼痛,或反复发作超过3个月以上的疼痛。慢性疼痛可以是某个内脏器官疾病的一个症状,也可以是某些疾病的主症。如肌肉关节痛、颈肩痛、腰腿痛、三叉神经痛、偏头痛等。其发病原因及发病机制错综复杂。

  长期以来,由于对疼痛的认识及控制疼痛措施不尽如人意,致使广大患者由于疼痛不能及时控制和缓解,而饱受痛苦的煎熬,严重影响了生活质量。

  药物治疗的原则  一旦疼痛持续3个月以上,一定要到医院的疼痛科进行治疗。否则很可能错过最佳的治疗时机,后患无穷。服用止痛药是首先应该想到的方法。

  WHO对于止痛的总的原则是“给患者更多的益处,不能带来更多的痛苦”。疼痛用药的四个目的和原则是:一、达到最大限度的止痛效果。二、最小的副作用。三、实现最大的生理功能和心理功能。四、恢复最高的生活质量。美国医师协会建议使用非甾体类抗炎药(如芬必得等)进行治疗,不仅起效迅速、疗效好,而且安全性记录好,其中缓释剂型可持续止痛12小时。此外,患者可以在医院和药店直接购买到此类止痛药,无需医生处方,非常方便。

  如何减少副作用  有些人认为吃止痛药会带来很多副作用,甚至会上瘾,从而放弃了止痛药这一最方便简单的止痛手段。止痛药也有一个合理使用的问题,不能过度使用(比如为了怕疼而大量预防性用药)。一般来说,阿片类、可待因类药才会造成成瘾,因此应该严格在医生指导下用药,而非甾体类抗炎药由于不是麻醉性的镇痛药物,不会产生药物依赖,只要按照推荐的剂量使用,完全可以放心。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