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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子服务”将有行业规范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日期:2013-11-03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中心
10月30日,第四届中国妇幼保健发展论坛在上海市举行。论坛上,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发布《产后母婴康复机构管理和服务指南》(征求意见稿),探索建立产后母婴康复机构及从业人员的准入门槛、管理模式、评估标准等,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该征求意见稿提出,从事与母婴护理相关工作的人员应具有相关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持有育婴师证和家政服务师证,并通过相应的技术培训及考核。康复、营养、餐饮等部门也应配备具有相应职业技能证书的康复师、营养师、厨师。产后母婴康复机构应当为产妇及婴儿配备固定的护理员,建议1名护理员只服务1对母子,最多不得高于3对母子。
该征求意见稿强调了母乳喂养的重要性,引入“24小时母婴同室”的观念,要求母亲与婴儿每天的分离时间不超过1个小时,鼓励按需哺乳。
该征求意见稿提出,产后母婴康复机构应选址于交通方便、环境安全卫生的区域,距离最近的综合性医院或妇幼保健专科医院不超过15分钟车程。床位设置在12张以上,该数据为经过测算,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机构保住成本所需的最低床位数。
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副秘书长王玲介绍,产后母婴康复机构是近年来新兴的一种母婴护理机构,又称月子会所、月子医院、产后母婴护理中心等。统计数据显示,目前选择到产后母婴康复机构坐月子的城市孕产妇已占总数的5%左右。当前,产后母婴康复机构无需前置审批,只需在工商部门注册即可,其服务人员也没有相关准入标准,服务项目及操作较随意、混乱,良莠不齐,存在安全隐患。
论坛上,中国妇幼保健协会产后母婴康复机构管理委员会宣布成立,将负责开展产后母婴康复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实施行业内部评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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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