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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学习贯彻中国妇女十一大会议精神
国家卫生计生委学习贯彻中国妇女十一大会议精神
国家卫生计生委学习贯彻中国妇女十一大会议精神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日期:2013-11-19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中心
11月1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中国妇女十一大会议精神。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全国妇联副主席崔丽指出,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妇女十一大精神,切实增强做好妇女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开创直属机关妇女工作新局面。
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妇女十一大精神。崔丽强调,今后一个时期,直属机关各级妇女组织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的十八大和中国妇女十一大的部署和要求,扎实做好组织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各项工作。卫生计生系统中女干部职工在推动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维护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要牢牢把握中国梦的时代主题,积极响应“巾帼建新功,共筑中国梦”的号召,充分发挥行业特色,团结引导广大女干部职工立足岗位建功立业,为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努力工作。妇女组织要竭诚为广大女干部职工服务,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女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要大力推进妇女组织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妇女工作科学化水平。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包括妇女工作在内的群团工作的领导和支持,注重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