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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平均报销比例达59.12%
聊城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平均报销比例达59.12%
聊城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平均报销比例达59.12%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日期:2013-12-16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中心
聊城市审计局日前对我市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市两项居民医保基金制度相继实施以来,截至2013年8月底,参加两项医疗保险476.99万人,参保率达97.65%。2011年至2013年8月,两项基金收入41.09亿元,支出32.77亿元,有1622.97万人享受门诊及住院报销待遇,平均报销比例达59.12%,享受待遇人次及报销比例均较基金起始年度有了大幅提高。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