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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列出“权力清单”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日期:2014-07-02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中心

  国家卫生计生委党组日前下发《关于印发机关各司局权力明晰表的通知》和《关于印发部分直属和联系单位权力明晰表的通知》。这是国家卫生计生委机构改革后,针对职能变化,进一步划定“权力边界”、摸清“权力家底”、完善和细化“权力清单”的具体措施。

  经过清权确权,委机关23个司局共确认203项权力,其中,A级权力75项、B级权力90项、C级权力38项。权力明晰表详细列出了权力行使依据、承办处室、公开形式、公开内容、风险级别,主动接受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监督。

  《通知》明确要求,严格按照权力明晰表规定的范围行使权力,未经确认的权力一律不得行使。对于继续行使未获确认的权力,或者擅自设定新权力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同时,要求各司局、各单位在确定的权力明晰表的基础上,按照流程清晰、权力明确、操作简便的要求,绘制本单位权力运行流程图,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据介绍,编制权力明晰表,亮出“权力清单”,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的重要抓手,是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建设的重要举措。驻委纪检组监察局将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权力运行实施分级监控和全程监控,并结合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对高风险权力的网上动态实时监控,最大限度压缩权力寻租空间、规范权力运行,逐步建立对违规用权的监督问责机制。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