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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婴幼儿配方乳企拟建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日期:2014-08-11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中心

  昨天,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了《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至8月31日。

  征求意见稿明确,食药监总局负责组织建立全国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一企一档”的原则,建立本行政区域所有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真实、准确记录企业基本信息、监管信息和社会监督信息。重点记录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信息、不合格产品信息、违法违规行为及其处理信息、产品召回信息、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消费者投诉举报信息、社会组织监督信息、媒体曝光信息等。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以根据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信用档案记录的信息,评定企业信用等级,作为对企业分类监管的依据并进行公布。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增加监督检查和产品监督抽检频次。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