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需转载本站内容,请阅读版权声明,并注明文章出处: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官网。作者请署名: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信息处。
食药监总局:多款青少年视力训练商品属非法产品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日期:2014-12-09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中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责成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处了标示为深圳市智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爱乐看视康仪、好视立视康仪、优倍视视康仪、智聪视康仪、视力训练仪等未经注册的二类医疗器械。该产品经检验不合格,属非法产品,说明书中标示有“可预防近视,辅助治疗假性近视”字样。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将涉嫌犯罪人员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特此发布安全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请勿购买上述产品,已购买的不要再使用。此类产品主要用于青少年视力训练,治疗近视,使用非法产品可能引发不确定风险,对青少年的身体健康产生危害。如需购买,请购买已注册的医疗器械产品并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食药监总局表示,消费者如发现上述违法产品可通过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举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