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4日,养老“并轨”改革方案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透露了这一消息,这一改革预计涉及约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1月14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简称决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这意味着,养老金双轨制正式废除。
该决定适用于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决定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
根据决定,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我国公务员总数达到708.9万,目前全国共有事业编制人员3153万,合计接近3900万人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此次养老保险改革的主要群体。
虽然养老金待遇总体上不会大降,但对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来讲,由于个人要承担占工资8%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占工资4%的职业年金,其工资收入势必将会减少,因此,涨工资成为了公务员群体的普遍诉求。但是,从目前已经得到的消息来看,公务员涨工资的可能性不大,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官方此前已经确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的思路,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应该将会很快推出。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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