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城管暴力执法的心理学解释
近年来,城管俨然成了一个不招人待见的群体。城管和小贩之间的冲突日益突出,此起彼伏,甚至出现了城管打死瓜农的恶性暴力事件。7月25日晚9时许,在北京西城区发生了“父亲陪9岁女孩练摊遭群殴”事件,想想,好像城管暴力执法的事件一直都没有淡出过我们的视野。
什么心理因素让城管如此暴力执法?对此,我们咨询了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的心理专家,专家作了如下分析:
1、去个性化。
去个性化又叫个性消失,是指个人在群体压力或群体意识影响下,会导致自我导向功能的削弱或责任感的丧失,产生一些个人单独活动时是不会出现的行为。个体在去个性化状态下行为的责任意识明显丧失,会做出一些通常不会做的行为。如集体起哄、相互打闹追逐、甚至成群结伙地故意破坏公物、打架斗殴等,都属于去个性化现象。
一般情况下,城管执法都是一群人一起去,很少见到一个、两个人的情况。如果只是一个城管的话,绝大多数情况下不会发生暴力执法情形。当集体执法时,一个人有强制甚至暴力行为出现时,其他同事很容易做出丧失责任意识的行为,也就是所谓的去个性化。
2、刻板印象
刻板效应,又称定型效应,是指人们用刻印在自己头脑中的关于某人、某一类人的固定印象,以此固定印象作为判断和评价人依据的心理现象。
在城管和小贩的眼中,对彼此都有刻板印象。城管对小贩的刻板印象是,非法摆摊,还不听劝,不强制执法难以整治。小贩对城管的刻板印象是,城管不是强抢货物就是殴打他们,一点都不人性化。所以,城管认为商贩不理解他们,只有暴力才会有效果,而商贩认为城管大多会采取暴力执法的不人道的方式,所以见城管来执法就会暴力抵抗。不合理的刻板印象,导致两者之间无法做到心平气和的解决问题。
3、缺乏同理心。
同理心,又叫做换位思考、神入、移情、共情,即于人际交往过程中,能够体会他人的情绪和想法、理解他人的立场和感受,并站在他人的角度思考和处理问题。
曾经有一篇报道,在一家民工子弟学校的班会上,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女孩说,她的梦想好好读书,长大后当一名城管。老师问她为什么要当城管呢?小女孩回答说,我当了城管,在街上碰到妈妈的菜摊时,可以慢慢追,慢慢撵……看了这个报道,很心酸,而这种价值观的传递,也是令人心情沉重的。
总之,城管这个职业的初衷是维护城市秩序、建设和谐文明城市,然而它却与这个初衷背道而驰,成了不和谐的制造者。或许城管也有难言的苦衷,也备受压力,城管希望小贩理解城管工作的艰辛,主动避免非法摆摊行为,然而人们更愿意相信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就能有效避免过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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