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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医同心 偕行致远——山东省聊城监狱与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签署合作共建协议
日期:2025-01-17

  2025年1月16日下午,山东省聊城监狱与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签署医疗合作协议,续写“监地共建、融合发展”新篇章。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党委书记范爱军,院长赵书森与山东省聊城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梁洪光出席,双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陪同座谈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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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座谈会上,双方都高度重视此次协作关系的建立,充分表达了紧密协作的美好愿景。梁洪光对医院一直以来的帮助和支持深表感谢。他表示,监狱将继续深化探索监地共建模式,借助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的医疗资源优势和专业技术支持,提升监管医疗业务水平,提高监狱民警和服刑人员的心身健康,持续强化监狱安全保障;并表示监狱将立足自身特点,为院方提供廉政警示教育、法治宣传等方面的支持帮助。范爱军表示,服刑人员是心理障碍、精神疾病的高危人群,医院将充分发挥三级甲等专科医院的技术、学科、人才优势,为监狱医院进行精神卫生业务指导,开展查房、会诊等技术服务;发挥心理健康服务特色,开展各个阶段的心理评估及心理治疗工作,帮助服刑人员以良好的心理、积极的心态回归社会;为广大民警及家属开展心理健康讲座,教授应对不良情绪和心理压力的技巧,增强民警心理健康防护能力。通过多元化合作方式,使心理、精神卫生健康指导在维护监管安全、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应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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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山东省聊城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梁洪光与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赵书森签署了合作协议。

  此次合作签约仪式,开启了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与山东省聊城监狱“医疗资源共享互补、运行高效集约、业务协同发展”的监社医疗协作社会化新模式,双方将在专家会诊、技术交流、业务进修、专题培训、心理咨询等方面深化合作,共同促进监狱场所持续安全稳定,为建设“健康聊城”做出积极贡献。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