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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知识竞赛顺利开展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日期:2013-08-06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信息处

    在《精神卫生法》即将实施之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为鼓励我院卫生工作者学习贯彻《精神卫生法》,特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精神卫生法》知识竞赛活动,取得了圆满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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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这次活动的领导同志有聊城市医务工会主任杜宝瑞、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院长武建胤、于法彦、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工会主席谷雪媛等。参赛选手来自二病房、四病房、急诊科等各个业务科室。竞赛开始之前,杜宝瑞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精神卫生法》的颁布实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有利于营造尊重、理解、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氛围,改变歧视患者的社会现象,对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也为我们更好地开展精神卫生防治工作奠定了法律基础。我们应该抓住一切机会,向医务工作者和社会公众宣传《精神卫生法》,使人们懂法、守法,用法律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在《精神卫生法》即将实施之际举办的这次活动,是非常重要的、及时的。
    18名参赛选手被分成了6组,题目分为必答题、抢答题,以及最后的风险题。竞赛过程中,选手们时而奋力抢题,时而从容作答,虽偶有失误,但看得出来,每位选手都做了精心准备,对《精神卫生法》掌握的相当熟练,水平实在难分高下。在各个竞赛环节之间还安排了丰富的台下互动,由主持人提出问题,观众举手作答,回答正确者均得到了一本《精神卫生法》以资鼓励。整个竞赛过程紧张、激烈、公平有序。最终,根据各个小组的成绩决出了一、二、三等奖,各位院长亲自为获胜选手颁发奖状,并与全体参赛者合影留念,竞赛圆满结束。
    竞赛结束后,于院长作了重要点评,他首先对获胜选手表示祝贺,鼓励他们再接再厉。其次,他希望我院全体干部职工以这次竞赛活动为契机,认真学习、宣传、落实《精神卫生法》。最后,他祝愿我院所有人员在《精神卫生法》的指导下,切实做好精神疾病患者的诊断、治疗、康复工作。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