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参保职工、居民:  感谢您的信任,为了您能顺利享受医保待遇,敬请了解以下内容并按照医保规定就医治疗:参保患者住院时凭医保本(居民卡)、身份证及住院通知书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后到医保结算窗口联网...[详情]
  一、参保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以下方式收缴:  (一)成年和未入学...[详情]
  一、参保范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为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  二、住院医疗待遇:  (一)住院起付标准。在一个...[详情]
参保患者入、出院流程...[详情]
参保患者门诊慢性病就诊流程...[详情]
根据《山东省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市今年积极推进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改革,一个医疗年度内,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30万元补偿,重大疾病患者个人负担将进一步降低。4月1日起,启动2016年大病保...[详情]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