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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开办资金变更登记信息公开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日期:2015-04-13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信息处

  2015年4月1日,经聊城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审核,我单位开办资金由6412万元变更为11565万元。

  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2015年04月13日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