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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沟通制度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日期:2015-04-22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信息处

    医患沟通制度主要是为了强化病人对疾病知情权及治疗方案选择权意识,以利于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达到减少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目的。

    一、门诊沟通

    门诊医师在接诊患者时,应根据患者的既往病史、现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等对疾病作出初步诊断,并安排在门诊治疗,对符合入院指征的可收入院治疗。在此期间门诊医师应与患者沟通,征求患者的意见,争取患者对各种医疗处置的理解。必要时,应将沟通内容记录在门诊病历上。

    二、入院时沟通

    接诊医师在接收患者入院时,应在8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后,即与患者或家属进行首次沟通并签字。患者入院24小时内完成入院记录后并与患者或家属进行再次沟通并签字。

    三、住院期间沟通

    根据患者病情的轻重、复杂程度以及预后的好差,由不同级别的医疗人员沟通。同时要根据患者或亲属的文化程度及要求不同,采取不同方式沟通。沟通内容包括患者病情变化时的随时沟通;有创检查及有风险处置前的沟通;变更治疗方案时的沟通;贵重药品使用前的沟通;发生欠费且影响患者治疗时的沟通;急、危、重症患者随疾病的转归的及时沟通;术前沟通;术中改变术式沟通;麻醉前沟通(应由麻醉医师完成);输血前沟通以及应用医保目录以外的诊疗项目或药品前的沟通等。

    四、出院时沟通

    患者出院时,医疗人员应向患者或家属明确说明患者在院时的诊疗情况、出院医嘱及出院后注意事项以及是否定期随诊等内容。主动向患者做出院指导,包括用药、休息、饮食、复诊等,对患者提出的问题予以耐心解答。

    五、出院后的沟通

    (一)出院后首次沟通原则上由副主任及以上医师负责;

    (二)沟通时间、频次由各科室、病区依据病情及患者需求确定;

    (三)沟通内容包括:了解患者疾病康复情况,对患者出院后的用药、护理及保健等给予指导,必要时为患者预约复诊。

    六、沟通记录格式及要求

    医患沟通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记录,重要的医患沟通应在病历中详细记录。记录的内容有沟通的时间、地点,参加的医护人员及患者或家属姓名,以及沟通的实际内容、沟通结果,必要时由参加沟通的医护人员及患方签名。出院后的沟通应在《出院患者随访登记簿》记录。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