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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视的诊断新标准
日期:2014-02-15

    弱视是一种严重影响视功能发育的儿童常见眼病,如果不尽早治疗,会影响孩子今后的正常视力形成。

    儿童弱视诊断标准的新调整:

  现行的《眼科学》教科书标准规定,8岁以下儿童的矫正视力一旦降至0.9以下,即可被诊断为弱视。专家介绍,目前我国对弱视的诊断标准为,眼科检查无器质性病变、矫正视力低于0.9即可被确诊,并需接受一系列治疗。按此标准,我国儿童弱视发病率为3%~4%,大约有近2000万儿童患弱视。

  因此,现行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将弱视群体扩大化了。近日,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斜视与小儿眼科学组就此重新定义弱视:3岁以下儿童矫正视力低于0.5;4~5岁低于0.6;6~7岁低于0.7。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